时间: 2024-12-15 22:43:55 | 作者: 生鲜果蔬货架
2024年4月10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铁xxxx副食商店的经营情况依法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在进门左侧第一个货架第四层食品专柜上摆放并正在销售的友伦牌泡凤爪8个已超过保质期66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友伦牌泡凤爪8根。3.处以罚款1500元。
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x超市内进行校园食品安全及化妆品经营情况做检查,在该店进门西侧化妆品货架陈列以下商品,品名为中华瓷感白冬青薄荷味牙膏、黑人牙膏、和人宝贝兔儿童牙膏、庐山百草堂冷敷凝胶牙膏型、舒肤佳芦荟水润呵护健康+柔肤系列沐浴露、拉芳滋润柔滑活性营养护发素,上述商品均已超过保质期。2024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经请示本局分管领导同意,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场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市场监督管理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我局执法人员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x超市负责人安xx进行询问,当事人对涉嫌销售过期化妆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构成了销售使用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2.处罚款0.3万元。
2024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佳x商店内进行校园食品安全及化妆品经营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在该店进门东侧食品货架陈列以下商品,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水溶C100柠檬味复合果汁饮料、好味屋火锅素毛肚、卫龙风吃海带、达利园瑞士卷、迪宝酱香花生、好味屋猪扒脆,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执法人员经请示本局分管领导同意,现场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7个品种食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4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佳x商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对涉嫌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当事人能够立即停业,并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全面整改,且在调查过程中能够较好的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提供相关证据。依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的情形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1000元。
2024年3月28日,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东xx百货商店做监督检查时,发现进门货架左侧摆放的“锦航路”老北京海绵蛋糕现场不能提供进货查验台账和相关凭证,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现场警告的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当事人于2024年4月3日前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4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东xx百货商店做监督检查时,在该店进门货架左侧第二层随机抽取“闽青缘”玫瑰心花、“闽青缘”老北京软麻花等预包装食品,该店负责人现场仍没办法提供进货台账、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8日报请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批准立案,经调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xx百货商店存在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事实。自由裁量的事实和理由,鉴于本案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努力配合案件调查、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0.10万元。